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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司法局:激发司法协理员内生动力,助推司法行政业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4-02 12:16:59作者:安宁市政法委来源:安宁长安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司法协理员作为基层法治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政策法规的传播者,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者,更是法治实践的重要推动者。近年来,安宁市司法局通过制度创新、能力提升、责任压实等举措,在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

一、制度赋能:构建权责明晰的履职体系

(一)以清单化管理划清职责边界

大力推行司法协理员权责清单化管理,明确司法协理员在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领域的51项具体职责。例如,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协理员需承担“每月至少开展1次法律进社区活动”等任务;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要求“一般性纠纷24小时内介入”“疑难案件3日内上报联动机制”。通过清单化管理,司法协理员履职方向更加明确,权责范围更加清晰。

(二)以动态考核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每月组织在岗司法协理员考核,将普法覆盖率、调解成功率、法律服务满意率等纳入考核,明确目标导向和工作标准,借助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短板,促进能力提升。

二是以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为契机,通过群众扫码评价方式全面评估司法协理员日常工作中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二、能力筑基:打造专业高效的协理队伍

(一)构建“三级培训”体系

一是基础能力培训。通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专题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着力提升司法协理员法律素养。2024年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12场次,全局69名司法协理员累计参与法律法规学习400余人次,开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测试4期,参与280人次。

二是实务技能培训。坚持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紧紧围绕工作实际,以日常工作需要为导向,邀请各业务科室、安宁市公证处对全局司法协理员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监管流程、档案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中纠纷调解技巧、笔录制作、协议制作规范,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指引,公证业务指引等实务技能培训8次,司法协理员按照岗位职责每年人均参训不少于2次。

三是数字化应用培训。开设“智慧司法”课程,对“智慧矫正”“云智调”、法律服务智能终端等智能化、信息化平台进行操作培训,全面提升司法协理员队伍智能化、信息化水平。2024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381件,调解成功7284件,调解成功率98.69%,“云智调”电子化录入率达到100%;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服务智能终端15368人次,智能咨询访问388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98件。

三、机制创新: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一)构建“三网融合”服务模式

一是实现网格化覆盖。将全局69名司法协理员按照所在街道编入全市103个村(社区),实行“司法协理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组合,大力推进村(社区)普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水平提质增效。2024年通过网格化排查矛盾纠纷50000余次;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法律进校园”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2399个。

二是加强网络化支撑。充分应用“云智调”“智慧矫正平台”“智慧司法所”、社区矫正移动终端等信息网络工作平台,构建“前端精准服务+后台高效协同”数字化工作体系,为司法协理员提供实时业务指导。通过数据互通与智能工具赋能,显著提升基层司法服务的响应速度与精准度。

三是专业化联动。探索建立司法、公证、律师、村(社区)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充分调动优势力量,完善“府院联动”“司法所+公证”等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在基层网格中配置公证联络员、法律顾问及司法协理员,实现法律服务精准下沉,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4年禄脿司法所联合安宁市公证处调研村(社区)公证需求16次;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10次,发放普法宣传册12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司法协理员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在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领域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其主观能动性的激发需要制度保障、能力支撑、机制创新协同发力。安宁市司法局通过清单化管理明晰权责、实战化培训提升能力、数字化手段赋能增效,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动能,有效推动司法协理员队伍从“有形覆盖”向“有效治理”跃升,为法治安宁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