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安宁市司法局县街司法所坚持“五项举措”齐发力,推动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基础建设推动调解工作“标准化”
指导村(居)委会调解专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参与村(居)委会调解过程,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辖区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6个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并设置专门的调解室,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优化队伍结构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
一是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当地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选聘、任用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和法律知识丰富、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构建并完善街道、村(社区)、村小组三级网络结构,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20名,人员设置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铺设,稳步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队伍,把村(居)法律顾问及社工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运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的模式组建工作小组,对“法律明白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并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各自专业优势、推动“情理法”相融合,化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让专业更接“地气”,让本土更专业。
定期研判分析推动调解工作“制度化”
积极与街道综治中心、石江派出所、县街派出所协同配合,定期组织11个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和调解专干召开县街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例会及每周2+3(1)+N工作例会,对各村(社区)存在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指导、协助、督促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周选取3至4个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以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为契机,进村入户开展排查,并对宗教场所、学校、企业、医院、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开展重点场所、人群摸排,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加大联动力度推动调解工作“一体化”
依托“2+3(1)+N”调解工作模式,将政法委员、派出所、人民法庭、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妇联、社保、城市管理及文化等部门牢牢结合起来,实现信息互通。落实“七个闭环”,抓好“周研判、月会商、季分析”,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2024年以来,联合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7件。
加强业务培训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
一是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次,内容涵盖人民调解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心理学、“云智调”APP系统等相关内容。通过“线上自学+线下集中培训”的形式,有效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调解技巧以及熟练运用网络在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
二是落实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做到一案一档,定期存档,对每一份文书的格式及书写进行严格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卷宗制作培训,“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卷宗的制作及录入,要求各调委会严格按照规范制作、保存卷宗,并按要求上报卷宗及录入“云智调”系统。
下一步,县街司法所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同时,结合普法强基专项工作,在调解中普法,以普法促调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