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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六个“一”,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6-03 09:47:29作者:安宁市人民法院来源:安宁长安网




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安宁法院以家事调解、专业审判、判后回访、普法宣传等机制为依托,通过六个“一”强有力的举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支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保障队伍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安宁法院整合少年法庭职能,由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与家事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在家事审判引导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的人伦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秉承“感化与挽救”的审判理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寻找最佳方案。


一场奇妙的寻法探秘之旅
为拓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新途径,依托互动体验式法治教育,让孩子们走出课本,走出校园,更加沉浸式地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工作,感受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安宁法院定期开展青少年法治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带领孩子们通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实地参观等丰富多样的形式,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引导他们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真正让普法能力“提”起来,法治宣传“活”起来,学法兴趣“浓”起来,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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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温暖人心的案件回访



案件办结并不意味着审判工作的结束。为了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安宁法院联合安宁市妇联对家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家庭进行回访和慰问,法院干警和未成年人及家长面对面谈心,实地了解案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状况,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司法助力,避免孩子因为家庭关系的变动产生心理上的动荡,进而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以司法的温度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一首未成年人普法“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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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宁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选取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阳光司法”“法治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做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在我市各大中小学由法官聘任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常态化开展“走出去”与“请进来”普法主题教育。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向各大中小学师生普及了校园霸凌、欺诈、性侵等的表现形式及自护自救方式,引导同学们遵守行为规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呼吁家庭、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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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语重心长的嘱托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呵护,针对案件中遇到的不同情况,安宁法院有针对性地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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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养育问题的案件,安宁法院在离婚证明书中加附《法官寄语》,引导离婚的夫妻正确看待离婚后的亲子关系,避免因离婚导致亲情破裂,同时向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详细阐述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会环境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强调父母或者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关键作用和责任,对父母或者监护人作出予以关爱、教育指导、安全保护等多方面的要求。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针对父母或者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怠于履行主体责任的,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父母或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沟通,教育引导,为子女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一次走心的慰问活动



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彰显社会温情,安宁法院定期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对一些特殊的案件群体进行走访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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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开展“走进留守儿童,以法关爱守护”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慰问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引导他们学习自我保护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远离违法犯罪;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监护人进行亲切的交流,嘱咐他们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密切关注孩子们的健康和学习生活状况。

针对未成年人管教所学员,定期进行走访帮教,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消除思想包袱,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振重获新生的信心,重塑健康人格。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守心”工作,“守”的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在传递温暖正义的道路上,安宁法院矢志不渝,全心全力,温情守护“少年的你”,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