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蓉,女,199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2015年12月进入安宁市人民法院工作。自进入安宁市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工作一线,2019年7月入额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20余件,结案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先后被评为安宁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安宁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2023年2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2年“争先进 当排头”活动“成绩突出个人”。
勤学善思 练就“办案能手”
李梦蓉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凭借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自我加压,认真钻研审判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她将对审判事业的坚守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精益求精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总结思路、分析法理、请教同事,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方法,迅速从一个出入法院的 “新手”成长为“挑大梁”的办案能手。她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2022年她本人承办案件268件,结案率98.5%,质效全庭排名第一,她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所办案件无一件因当事人不满而引起信访。她承办的虎某某等42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系列案,严厉打击非法走私“冻制品”团伙犯罪,全链条防止未经检验检疫的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寓情于法 传递司法温度
在公平公正审判的同时,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消于萌芽、化解在源头更应是李梦蓉一直努力的方向,在情理法的交织中,坚持法律尺度,守护司法温度,用法理和温情为群众纾困解难。她承办的马某某等八名在校学生因酒后引发矛盾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一案,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一名在场学生受重伤,该学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李梦蓉多次的耐心沟通、释法析理,最终该案民事部分得以和解,受重伤学生及时得到了医疗费用赔偿和补偿。同时,李梦蓉充分考虑到各被告人均系在校学生的情况,实地走访学校,了解各被告人的在校表现情况,最终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后果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对各被告人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
认真履职 当好法治“宣传员”
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李梦蓉被云南技师学院聘为“法治辅导员”。为减少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她连续四年为学生开展法治讲座,在学生们心中种下学法、懂法、守法的种子。
甘于寂寞 诠释信念追求
作为“90后”,李梦蓉将她的时间用在了工作上,当伙伴们正在逛街的时候,她在看卷宗,当朋友们聚餐的时候,她在写判决,她将她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梦想不会发光,发光的是追梦的自己。”李梦蓉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脚踏实地、心怀热爱,用温情和专业、青春和忠诚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