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出行安全。8月25日以来,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夏季行动”“减量控大”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护航开学季。
下好先手棋,压实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重点。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交警大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多发路段,找出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辖区重点时段、重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民警、辅警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动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克服松懈厌倦情绪、厌战心理,持续保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减、斗志不减的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到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中。
拉好防护网,加强源头监管
排查销售源头。深入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和维修店开展大排查,要求商家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深入行业治理。针对外卖“骑手”、快递“骑手”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超速、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外卖、快递行业负责人联系,组织对外卖、快递的送餐员和送货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打好路面战,强化整治力度
突出重点路段。划分重点整治路段,将珍泉路、中华路、宁湖路、连然街、大屯路、等路段作为重点整治路段,在农贸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周边道路部署警力,加强巡逻,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突出重点时段。将上下班、上放学高峰期作为重点整治时段,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整治。
严管重点人群。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快递、外卖从业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采取劝导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优化宣传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面对面宣传。全体执勤民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坚持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当面指出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违法当事人第一时间知晓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并真正将法律知识装进心里。
扩大宣传覆盖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行”“七进”等活动,积极组织警力走进社区、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安宁市委政法委 顾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