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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练车时被撞身亡 谁之过?
发布时间:2023-04-21 11:22:26作者:云南法制报来源:云南法制报

  驾校学员载着另一名学员在训练场练习科目二,结果因加速过快撞车,双双身亡。近日,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该起重大责任事故案,驾校教练徐某因失职被判刑。

  廖某、王某都是武义某驾校的学员。2022年4月15日,教练徐某通知两人一起到驾培公司训练场地练习科目二。练习过程中,徐某安排廖某进入教练车驾驶室练习,并让王某坐在副驾驶位,自己则在车外指导教学。

  没想到廖某驾驶教练车上坡起步时,踩油门过于用力,车辆在加速行驶过程中冲入绿化带,相继撞上树干和公司食堂外墙后才停下。

  徐某见状急忙跑到车旁,发现主副驾驶位的安全气囊都已弹开,车头凹陷变形。随后,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最终,学员廖某、王某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廖某系车辆伤害事故致胸腔、腹腔内脏器损伤后死亡,王某系车辆伤害事故后致颅脑损伤死亡。事故调查组认定,徐某未坐在教练车副驾驶位保障学员安全,且让其他学员乘坐,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此外,徐某未将教练车辆油门踏板限位装置设置在正确限位状态,未督促学员廖某、王某系安全带,违反了公司《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在学员驾驶车辆过程中,教练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本着对学员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教学,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员安全。与此同时,驾校也要建立和完善安全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教练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教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