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实施细则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汽车流通和消费,促进云南经济和消费市场持续增长。
《实施细则》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便利二手车流通、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加快推动汽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6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细落实工作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本地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
在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实施细则》提出5条措施,包括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流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
在便利二手车流通方面,《实施细则》提出5条措施,包括支持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规范企业备案及发票管理、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便利二手车交易服务、争取开展二手车出口。
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鼓励淘汰旧车更换新车,有条件的地区对新车消费给予适当补贴;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在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方面,《实施细则》提出了4条具体举措。在丰富汽车金融服务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我省将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持续推动车险综合改革,降低新车保费负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