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22日召开的“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税务工作专场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立足税收职能,扎实服务云南社会治理大局,不断提高办税缴费体验,稳步推进税务机关建设。10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从2012年的2396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3566亿元,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超过2.9万亿元。
10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与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小微企业发放银税合作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困难。与云南省多家重点企业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实现“他治”与“自治”有机结合。扎实落细《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制定了具体配套落实措施,加强与发改委、省高院等50个省级有关部门186类涉税信息的交换,优化第三方数据获取渠道。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2019年以来,云南税务部门坚决扛牢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达1079亿元,宏观税负逐渐降低。减税降费固本培元,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
10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民生保障。2017年,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简并增值税税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2018年,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2020年,落实7方面28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复工复产、稳岗就业……10年来,云南税务坚持把落实退税减税降费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基础性工作,切实让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惠及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