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渡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侦办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中,发现被扣押的疑似药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或保健品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在侦办妨害药品管理案基础上,再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中案”。
8月22日,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弥渡县红岩镇南大街巡查时发现,一摊位上摆放有新版痛风特效药、特效筋骨王、NOXA20(娜莎20)、“三黄一黑”等疑似药品。
民警询问药品来源,销售人周某某含糊其词,无法提供销售药品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控制,并收缴所售药品、保健品共计131种739盒。
经讯问侦查,周某某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弥渡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30日,环食药侦大队在对被依法扣押的疑似药品进行清点时,发现“性保健品”疑为有毒有害食品,遂将其送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成分进行检验。
9月16日,经权威检测,证明其所售性保健品中均含有不同剂量的“西地那非”成分,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周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民警随即加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侦办。
据办案民警介绍,“西地那非”俗称“伟哥”,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擅自服用会引起低血压、肌肉酸痛等副作用,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将“西地那非”列为保健品中的非法添加物,系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非正规渠道销售的此类保健品多是小作坊违规生产、灌装、包装的“三无”产品。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请从正规渠道购买,对来路不明保健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以免损害健康,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