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利企便民,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日前,云南省民政厅就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二十五条措施。
二十五条措施中提到,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探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推行居住地申办救助、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形成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做到民政部门清晰晒权、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公布证明事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目录,没有纳入清单范围的,不得索取证明材料。
在为企业减轻负担方面,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的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