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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涉火案(事)件调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发布时间:2022-06-15 14:19:25作者:云南法制报来源:云南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姜燕萍 通讯员 邹志超)近日,全省涉火案(事)件调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会议宣布成立涉火案(事)件调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读了办公室成员名单,参会领导共同为“云南省涉火案(事)件调查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会议听取了协作机制办公室日常运行以及调查协作办法的起草情况并进行审阅。会议指出,要逐步建立省、州、县三级响应机制、案件介入侦查、移送等工作机制,做到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对于重大、敏感、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或者上级机关批示办理的火灾案(事)件,在协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联合调查或者联合挂牌督办。要探索建立开放性、专业化办案平台,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共享法律、火灾现场勘验、刑事技术、刑事侦查等专家资源,共同分析研判案件事实,提升协作办案效能。要探索开展涉火案件办理桌面推演、火灾案例网上复盘等工作模式,定期组织专家组活动,加强案例研讨和典型个案调查指导,对复杂、疑难火灾调查提供专家意见,针对火灾调查关键技术、难点热点、新兴技术开展攻关研究。定期组织火灾现场教学、典型案例研讨、专业课程培训及互派业务骨干跟班学习,完善业务交流工作机制,强化互教互学。

  据悉,2019年以来,云南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消防救援总队3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全国第一家出台了消防、公安刑侦火灾调查协作办法,公安、消防连续3年组织火灾调查协作拉动演练,成功举办全国消防刑侦火灾调查协作现场会。普洱、西双版纳、大理等地积极探索“检消”协作,深化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6日,上述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火案(事)件调查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法律监督方式,共同打击、惩治涉火案(事)件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