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至关重要的最后的一个环节,是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最终落脚点,是老百姓最直观感受司法、执法公信力的直接体现。未成年人犯罪后,其刑罚矫治手段是否合法、适当,权益保护和预防再犯是否到位,帮助刑释人员尽早回归社会的价值目标能否实现,是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区位特点,依托驻省未管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下简称“未检工作室”),以创建“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体系建设项目”刑罚执行环节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
一、教育感化,再社会化从“心”开始。
(一)制度引领,正面激励引导。以办理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为抓手,探索建立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法,加大教育改造在《云南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中对未成年犯的适用,结合未成年犯社会调查报告、犯罪性质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重点审查未成年犯服刑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技能提升等因素,作为是否可以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正面激励未成年犯进行自我改造的积极性。成立未检工作室半年以来,共审查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案件三批260余人。
(二)关爱教育,走进他们的世界。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于刑事诉讼程序始终,依法对省未管所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执行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疫情期间联合省未管所开展“阳光服刑、快乐改造”系列帮教活动,由检察官定期制作法治教育视频课程,在春节、中秋等特殊节日,送去检察官的一份关心、问候 。
二、分级处遇,精准化帮教“金字塔”式全覆盖。
联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引进的司法社工,实施分级帮教措施,建立精准化“金字塔”式帮教全覆盖。每季度开展一次拟出所人员排查,建立帮教档案,对六个月后拟刑满释放所有人员开展第一轮谈心谈话,调取省未管所服刑人员档案,掌握每一位服刑人员出所前个人信息,根据个人改造情况、受教育程度、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情况、回归障碍等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再犯风险等级分为高、偏高、中、低四个等级,用红、橙、黄、绿四种颜色进行标注分类。对于红色、橙色等级建立个案帮教档案,向省未管所进行通报,联合制定帮教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案帮教措施,红色等级每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和帮教效果评估,橙色等级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帮教效果评估,黄色等级每季度开展一次再犯风险评估,通过分级帮教,有效甄别矫治,运用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技能培训、社会帮扶等措施,降低再犯风险。目前,通过分级帮教措施,开展两批次排查,建立帮教档案136人。
三、就业帮扶,回归路上“助”你一程。
贫困、流浪、自卑、易标签化、社会排斥、技术匮乏、亲友疏离、自我麻痹、自我放弃是未成年犯极易走上重新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安宁检院制定了“领航”计划,联合央企昆钢集团、省未管所签订了刑释人员回归就业帮教机制,通过社会帮扶畅通回归渠道,帮助刑释人员建立社会归属感和职业尊荣感。目前,通过就业帮教机制考察被帮教服刑人员63人,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意向书9人,有1人成功转正成为正式的国有企业工人。
四、法律监督,合法权益依法保护。
(一)检察建议。为进一步细化未成年犯减刑、假释工作执法标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犯减刑、假释合法权益,向省未管所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符合条件应该上报减刑而未上报”的情形开展监督,从法理、实际操作、社会影响度等方面进行论证,通过排查纠正,省未管所自行发现因理解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应上报减刑而未上报”案件4件,有效防止执法不当的问题发生。
(二)巡回检察。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有效整合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工作力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对未成年犯控告、申诉、举报材料的清理、管理,规范相关材料的移送,未检工作室于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对省未管所罪犯的控告、申诉、举报进行专项检察,实地到监管区对未成年犯处罚、戒具使用及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进行检察,与未成年犯开展谈心谈话25份,了解未成年犯身体、心理状态,就业意向,疫情期间学习教育,与家人、同改关系等情况。
五、跟踪回访,司法温暖不止于诉讼。
根据帮教档案中未成年犯的服刑时间、服刑日期、释放日期、户籍信息、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刑释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回访帮教,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实地回访,与当地司法局畅通信息渠道,对未成年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等重返社会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下一步工作中,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符合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规范、工作机制、内容和方法,依法保障未成年犯合法权益,通过进一步规范未成年犯教育矫治措施,实现顺利重返社会和预防再犯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