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以来,安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所有新收民商事案件首先进行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员及时联系每一案的当事人,将诉前调解的优势予以阐明并征询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愿,同意调解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转立案。截止目前,安宁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共29件,调解成功25件。
诉前调解优势有哪些?
(一)从当事人角度来看,诉前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一方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另一方面,节省了当事人的费用。对诉前调解案件不预收诉讼费用;对达成协议并当场结清或原告撤回起诉或申请司法确认的,不收取费用;对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减半收取费用。
(二)诉前调解分流了一大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以较少的司法资源有效快捷地解决了大量的纠纷,使法官能够对复杂案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针对繁简不同的案件配置相应的司法资源,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当前的社会现实,进一步完善了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
(三)诉前调解案件相比同期诉讼案件,自动履行率大为提高,有力缓解了审判、执行工作压力。
安宁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极大提高了矛盾化解速度,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的需求,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安宁法院将持续推进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