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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打造未成年人检察“新名片”
发布时间:2017-08-29 15:24:44作者:安宁市检察院来源:安宁长安网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7年以来,安宁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打造工作亮点,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安宁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机制,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特色化建设。

      设立专门机构,开辟“绿色通道”。2017年初,安宁市检察院在诉讼监督二部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2名员额检察官、2名书记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合云南省唯一一个未成年犯管教所位于安宁的区位优势和安宁职教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安宁市检察院独创实行“捕、诉、监、防、执(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刑事执行)”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在安宁市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一体化机制建立。在办案实践中注重与侦查、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开辟未检工作“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专业化程度。

      依托专业平台,搭建“心灵驿站”。安宁市检察院团员活动室内建有独立的心理咨询室,依托该平台打造了未成年人“心灵驿站”。在一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在心理咨询室内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了解家庭背景、成长和学习经历、社会关系等开展心理疏导,充分掌握其思所想,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心理咨询,安宁市检察院选派两名青年检察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1名青年检察官已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致力于更好、更专业的服务。

      强化“检校共建”,筑牢“青春防线”。2017年4月初,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安宁市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分别被云南省经济管理学院聘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院长,定期开展“检察官大讲堂”活动,形成“法治进校园”长效工作机制,并继续向职教园区和市属中小学校逐步推广。目前,法制副校长已深入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太平学校、川师大附属学校等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6次。通过以案释法,针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较强的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从内心深处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筑牢“青春防线”,与法同行。 

      开展特色帮教,点亮“迷途心灯”。安宁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延伸工作触角、创新帮教举措,着力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体系。2016年以来,由昆明市检察院牵头、依托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由安宁市检察院协办的 “向日葵青春课堂”正式开讲。该课堂选取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部分未成年犯作为帮教对象,选派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掌握一定心理学、教育学方法的干警,每月1次对在押未成年犯开展法治宣传、心理帮扶和行为矫正,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辅导,联合专业司法社工、志愿者向未成年犯开展帮教活动。2017年3月,利用派驻未管所检察室平台,积极组织召开“向日葵青春课堂”创新联席会,与未管所、昆明市院未检处、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中心共同研讨未成年罪犯的特殊帮教对策,以期更有效地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